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宇旭時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虛假宣傳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經查明,當事人的實際經營地址位于上海市閔行區合川路2570號科技綠洲三期1號樓,主要從事線上服裝銷售業務。當事人在天 貓商城上開設“pawinpaw旗艦店”進行服裝線上銷售。
2021年8月起,當事人在“pawinpaw旗艦店”銷售一款男童外套時,在標題中宣傳“羊羔毛”,而該商品的實物吊牌標簽上的成分為“聚酯纖維100%”。當事人在該銷售頁面的吊牌展示處和寶貝詳情處都有展示正確的材質,即“聚酯纖維100%”。當事人已于2022年1月5日對上述商品詳情頁面進行了更正,在此期間累計瀏覽量為18764次,銷售數量是177件。當事人在天 貓商城網店銷售商品時,在該商品標題處對商品材質的相關描述與商品實際吊牌標簽標示不符。
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規定,該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5000元。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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