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1日,華商報以《停車收費員的神秘上家迷霧重重的抽成費》為題獨家披露了西安停車收費抽取“抽成費”黑幕。兩天后的6月23日,西安紀檢監察發布消息,關于媒體報道西安停車收費員交“抽成費”問題,西安市紀委監委和市公安局已開展調查。
昨日,記者從西安市未央區法院獲悉,為充分發揮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政法干警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進一步嚴明紀律作風,昨日上午,未央區法院在三樓大法庭集中宣判了三起職務犯罪案件,西安市、未央區相關政法單位及國企職工300余人參與旁聽。
此次集中宣判的三起職務犯罪案件,涉及貪污、受賄兩罪,涉案金額達500余萬元。其中兩起涉及華商報報道的停車收費抽取“抽成費”。
據了解,被告人寧某某、祁某某原均系西安市機動車停放管理中心某大隊管理人員。二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為該大隊收費員在入職、工作崗位及任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40余萬元。被告人寧某某又收受收費員、停車場實際控制人等十余人26萬余元。
另查明,二被告人合謀通過采取虛列收費人員、在編不在崗等方式冒領單位工資13.47萬余元。被告人寧某某還通過此方式與他人合謀冒領工資6.77萬余元。
未央區法院經審理后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寧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40萬元,判處被告人祁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0萬元。
此外,未央區法院還對一起交警大隊工作人員為“車托”違規免記分并收受好處費的案件進行宣判。
被告人詹某某原系西安市某交警大隊負責車輛交通違法處理事務的工作人員,長期利用職務便利,為“車托”違規辦理車輛交通違法免記分事務,收受好處費達437萬余元。未央法院經審理后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詹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又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 本組稿件由華商報記者 寧軍 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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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收費員的神秘上家
迷霧重重的抽成費
西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停放中心)主要負責城區和開發區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廣場及高架橋下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服務管理工作,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收取的費用全額上繳市財政。但實際上,收支之間卻暗藏著灰色收入……一位“深喉”向華商報記者爆料,收費員每月要向“上家”上交1500元-5000元不等的“抽成費”,或“上家”將收費員工資卡扣留。有的收費員替用別人身份,成了“影子”般的存在。
30多歲的小強生意受挫,加上父親生病住院,通過親戚介紹,見到了上家衛某。衛某稱,可以把小強放到停放中心龍首村公園壹號小區北門站點上班。當晚小強按約定轉給衛某600元中介費。
2019年7月1日小強正式上班。小強稱,月初是衛某安排收費員上班的時間,月底是收錢時間。衛某每個月拿每一個收費員“保護費”從1500元至5000元不等,有的每月交錢,有的干脆是工資卡被收沒。
2019年12月8日,因為小強兩個月沒交“抽成費”,衛某多次打電話或跟小強面談,說上面的領導知道此事了。不按時交費破壞了行規就不能在這個地方收費了,他讓小強先辭職,再想辦法讓小強重新入職到高新區一個收費點。
2020年1月,小強約衛某商量到新收費點上班的事。衛某表示,因為小強以前不能及時交錢,屬于“不誠信”的收費員,再上班的話就要把收入做成兩個工資卡,一個是停放中心發的工資(每月3050元),這張工資卡衛某直接拿走,另一個工資卡(完成任務返點)屬于小強的,這樣就不用每月向小強催要錢了。小強覺得3050元“抽成費”太高,便沒答應。自此,兩人產生矛盾。
小強說,辭職回家后生活捉襟見肘,他便想找衛某要回之前交過的近一萬元“抽成費”。衛某稱錢已經給“上面”打點了,他本人并沒拿多少,不可能退錢。
2020年2月,兩人關系徹底破裂,小強走上了舉報的道路。雖然有轉賬記錄,但小強幾個月來多次向西安市機動車停放中心某大隊、人力資源、紀檢組等部門實名舉報卻一直沒結果,只好向華商報投訴。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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